馆务公开
阳江市江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职责

文章来源:阳江市江城区文化馆

发布时间:2018-12-28 08:36 点击量:2711

阳江市江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认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,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、系统和全面地记录,建立档案、数据库。

二、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。严格执行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标准,指导申报文本修改,进行科学的基础认定。

三、加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。对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录进行综合分析,对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炼研究课题,组织课题申报工作。

四、建立专业化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络机制。开展资源在地区间的横向交流,挖掘资源优势。

五、调动社会力量,利用各种有效渠道,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。

六、完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,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。

七、制定江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,实施非遗专业培训计划。

八、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,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。